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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:“假民工”进行“真敲诈” 44人被捕

发表时间:2023-08-17 11:41:03 来源:宜昌网警

近日,在厦门翔安某工地担任施工班组长的侯先生遇到了一桩烦心事:工程项目正缺人手,应聘而来的王某等四名“电焊师傅”却在到达工地后表示“自己没有任何施工技能”,还要求继续正常聘用,否则就在施工现场辱骂吵闹、滞留滋事,强行要求侯先生赔偿路费、伙食费等损失。


(资料图片)

即使民警到场调解,王某等人仍以“农民工维权”为由,继续对侯先生进行施压,不愿接受民警的现场劝解。最终,为减小负面影响,恢复施工秩序,侯先生向王某等四人每人支付了1800元作为赔偿。

出警民警执法记录仪画面(央广网发 厦门市公安局供图)

从表面上看,这是一次劳资纠纷警情,但办案民警却在进一步的警情排查和涉事单位回访中发现,厦门已出现多起类似的务工人员闹事警情。对此,厦门警方迅速组织开展调查,梳理发现了多个假借农民工应聘之名,针对施工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“假民工”犯罪团伙。

据办案民警介绍,在此类犯罪中,嫌疑人通过网络招工平台或手机APP联系招工方假意应聘,并在初步联络中故意隐瞒身份、人数、工作能力,诱骗招工方做出口头用工承诺。抵达工作地后,犯罪团伙找借口恶意找茬滋事,迫使招工方不予聘用,再以“农民工维权”为托词,采用滞留滋扰、纠缠哄闹、恐吓威胁等手段,凭借事先准备好的“假车票”“假发票”,向招工方强索车马费、伙食费等款项,有些团伙甚至在一日内流窜3个地市,连续以相同手段向4个工地勒索“赔款”。

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,警方发现,此类犯罪是一种新型涉工程领域黑恶犯罪,呈现“蜂窝式”作案特点:犯罪团伙多以一至二名组织者为核心,流窜全国各地“招兵买马”,临时纠集老乡、工友共同作案,几日后即解散转移,异地重组,直接侵害对象多是文化水平较低、风险辨识能力有限的小包工头。同时,此类犯罪各团伙间交叉纠合特点显著,正在形成群体性、地域性的蔓延趋势。

相较于传统侵害工程的地方“宗族性”黑恶犯罪,此类犯罪以“农民工维权”“劳务纠纷”为掩护,更加隐蔽和具有欺骗性,即便公安机关或劳务部门介入处置,由于嫌疑人众口一词,职能部门也难以快速准确定性。而工程项目对于欠薪“一刀切”式的处理方式,导致被害人最终往往为减小影响,被迫“花钱消灾”,息事宁人。厦门警方指出,该犯罪的特殊性致使犯罪团伙屡次作案得手,涉案团伙不断裂变蔓延,已影响了正常建设和生产秩序,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。

最终,经过两个多月的深挖研判和回访摸排,9个全国流窜作案的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团伙逐渐浮出水面,作案地涉及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等多个省份。

在此前已陆续打掉6个犯罪团伙的基础上,8月3日,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同集美分局出动85名警力,分别在宁夏、安徽、陕西、江苏等多个省份同步开展收网行动,又打掉3个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团伙,一举抓获马某平(男,38岁,宁夏同心人)、管某林(男,36岁,宁夏固原人)、姜某江(男,38岁,江西玉山人)等多个犯罪团伙首要人员。

厦门警方集中收网抓捕(央广网发 厦门市公安局供图)

其中,警方蹲守近10小时、在动车上抓获的翁某林(男,48岁,浙江衢州人)等3名犯罪嫌疑人,当日已与汕头市某工地达成用工约定,正乘坐动车前往准备实施敲诈勒索。

目前,厦门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,破获案件144起,马某明等首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执行逮捕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针对该案件情况,厦门警方提醒建设单位、施工班组,在招工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,通过网络渠道招工时务必核实对方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,对应聘人数、人员技能、路费开销的细项应予以明确,尤其要明确约定应聘不成而产生费用的承担方式。此外,在正式形成劳务关系前,用人方应妥善保存与对方沟通、协商相关事项的证据,如遇到疑似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的情况,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。

来源:央广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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